公众安全感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是反映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风向标,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级政府均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但无容讳言,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如下八个方面: 经济发展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影响公众安全感。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待业人员对生活存在担忧,易引发犯罪,影响公众安全感;现实的治安状况和先富裕起来的人对社会治安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他们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即公众安全感)也并不高;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频发引发公众心理恐慌,影响公众安全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在特定时期、特定地域内连续呈频发、高发态势,必然会导致治安形势的恶化和公众心理上的恐慌,从而引发公众对社会治安的不满;公众场所安全隐患令公众担忧,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提升。群众居住区、学校周围、集贸市场、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一旦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安全事故极易引发公众恐慌,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针对留守老幼妇犯罪日渐增多,影响公众安全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管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城市流动人口剧增,成为滋生治安和犯罪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中老年人成为社会主体,针对他们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社会治安管理手段滞后,不能更好更快地对治安事件作出处置,影响公众对社会治安的信任和满意度;政法队伍力量仍嫌薄弱,执法水平、服务理念、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也还存在不足,直接制约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的提高;社会舆论的负面宣传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提升。个别媒体喜欢对政法部门的一些具体案件和少数干警身上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炒作,给政法部门正常办案带来很大影响,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效应;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的突发性、不确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测评工作。
那么怎么做才能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继续加强就业调控,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给予就业政策倾斜,增加就业岗位。二是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故意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盗窃、黄赌毒等多发性案件和抢劫、流氓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犯罪。三是加强对社区、集贸市场、车站、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环境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监控,严格排查,杜绝安全隐患,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四是建设农村治安联防体系,多设警民联系点,实行警民共治。五是加强县域范围的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除对县城、乡镇外,还应对各自然村也设置监控网络,相关信息可由全县政法部门共享。六是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对干警进行为民服务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素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七是在政法各部门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和沟通,争取主动。八是高度重视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坚持长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