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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能动司法:贫困准大学生交通肇事 获判缓刑调结民事赔偿

作者:芦溪县人民法院 陈世国  发布时间:2009-11-10 10:08:55


    刚刚查到自己高考成绩达到了本科线,大学校门已打开,不料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一行人撞伤致死,沈某从6月24日到11月3日经历了几起几落。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芦溪法院围绕如何挽救这名失足青年展开的能动司法,始终在支持着他、帮助着他。11月3日,芦溪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次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三个月前,9月1日,赶在大学开学前,芦溪法院一审判决沈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此,这起准大学生撞死人案件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一落一起:成绩公布日肇事犯罪时 速裁判开学前收到缓刑判决

    2009年6月24日,刚刚查到高考成绩,确定自己的成绩达到了本科线的沈某,欣喜兴奋之下,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上街玩耍,不料却将行人陈某撞伤致死。突如其来的灾难一下降临到两个家庭。

    考虑到沈某肇事时尚未满18周岁,事发后积极抢救受害人,主动投案自首,又系初犯,更重要的是挽救这名准大学生的人生,在8月20日受理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后,芦溪法院根据案情相对简单、以及沈某的诸多减轻、从轻的量刑情节,定下赶在9月大学开学前完成审判工作的目标,争取以判处缓刑的方式将案件对沈某学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刑事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立即通知受害人亲属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受害人亲属在接到通知的七天后,仍没有给予明确答复。时间不等人,主审法官决定先单独就刑事部分判决,附带民事诉讼由原告另行起诉。9月1日,芦溪法院将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书送达沈某,在得知缓刑不需要坐牢服刑时,因担心坐牢无法读书而陷入消沉的沈某,重新燃起希望之火。

    再落再起:贫困家庭面对巨额索赔 三调联动运作终得原告谅解

    案发后,沈某的家人即与陈某的亲属有所接触,并及时赔付了部分费用,但因而沈某家庭非常贫困,双方就民事赔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陈某的亲属刘某等5人于9月17日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1万余元。

    芦溪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的亲属情绪均非常激动,而沈某对自己的过失行为给他人家庭带来的巨大通过而悔恨,而家里有一贫如洗,又如何支付得了巨额索赔?心境刚有起色的他再度消沉、低落。为避免造成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法院立即展开“三调联动”,与镇司法所、双方所在社区、村委会一起开展联合调解。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在得知沈某家非常贫困,其父已丧失劳动能力,现已负债几万元,家里连照明用电都停了的事实后,原告方对沈某表现出极大的谅解。在多方共同努力、真性感召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芦溪法院又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免予沈某缴纳该案诉讼费。

    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芦溪法院立足司法人民性,发挥司法能动性,既有如《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执行方案》,这样依托人民、能动司法的制度化创新,又有以该案为代表的、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能动的办案实践。

    该案成功调解后,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各界好评。沈某所在村一位村干部激动地说:“前些天在街上看到你们法院搞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宣传咨询活动,我心想肯定是形式,从这个案子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你们法院真的是既讲法、又讲理、更讲情,我们老百姓的心是暖和的。”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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