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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廉政教育四举措 续写“七年无违纪”

作者:刘伟华  发布时间:2009-12-03 13:45:59


    芦溪县法院网讯  近年来,芦溪县法院坚持廉政教育不放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2009年,该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续写了干警“七年无违纪”的纪录。

    以庭审现场作教育基地。该院把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教育的主阵地,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在公开审理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中,有针对性的邀请多方主体参与案件旁听,多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达到一次庭审多重功效,力争廉政教育基地效益最大化。

    以思想学习保道德防线。该院每月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通过院领导讲话、观看廉政录相、干警典型发言、给每位干警发放《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廉政教育读本,并要求撰写读书笔记和政治思想学习笔记等形式,使干警心中警中长鸣,严守道德防线,做到清淡做人、清正为官。

    以廉政短信促廉洁自律。该院每个节日都会给全院的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提醒他们廉洁自律。  

    以制度建设为廉洁保障。该院设置违法违纪警戒线,突出抓好警示提醒、诫免谈话、训诫纠错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最高法院“四项制度”和“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突出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坚持述职述廉制度与任前谈话制度。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热线电话和廉政监督邮箱,由院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到乡村、社区和厂矿企业征询意见,一经发现有不廉洁行为苗头,坚决查处,决不估息。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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