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感谢您光临芦溪县法院网,您是本网第 位访问者。 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酗酒成性妻诉离婚 夫悔妻谅和好如初

作者:芦溪县人民法院 陈世国  发布时间:2009-12-30 08:31:53


    芦溪法院网讯 12月29日早上刚刚上班,原告罗某和被告张某就来到了芦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办公室。一见面,法官就笑着问张某:“你戒酒了吗?”张某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戒了,保证不喝酒了,谢谢你们。”站在一旁的罗某赶紧说:“他是戒了酒,谢谢法官挽救了我们这个家,我们今天就是来撤诉的。”

    2002年3月原告罗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较好,2004年儿子的出生更是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快乐。然而好景不长,张某从慢慢喜欢喝酒发展到一日三餐不离酒杯,好好的一个人竟成了“酒鬼”。令原告罗某不堪忍受的是张某一旦喝醉,便会无缘无故殴打原告。罗某及亲朋好友多次规劝张某,张某虽表示戒酒,却无行动。罗某无奈,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向张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时,一身酒气的张某惊呆了,他恳请法官要帮他挽救这个家。当听到“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这个家”时,张某仿佛如梦初醒,立即表示从此戒酒,重新做人。经调查了解到,原告罗某与被告张某系自由恋爱,有着较好的感情基础,张某酗酒是从张某做生意亏了本开始的。当罗某从承办法官手中接过张某书写的两千余字的保证书后,罗某笑着对法官说,只要张某能戒酒,她就不离婚。近一个月的时间,张某滴酒未沾,且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昔日的欢乐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家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编辑:芦研    

返回顶部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中国法院网 | 江西法院网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