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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直言要求期望 总结会变成动员会

“三个提高”、“三个转换”布局 动员搞好“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单纬  发布时间:2010-01-18 08:01:09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宝华对照芦溪法院工作总结进行一一点评,并围绕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三个提高”要求。




芦溪县政法委书记李水清以“三个转换”谈如何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会上还对工作扎实、成绩优秀的干警进行了表彰,图为被评为“调解能手”和“调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干警。


    芦溪法院网讯 1月15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召开了2009年度总结暨表彰会,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宝华、芦溪县政法委书记李水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萍、县政协副主席潘火莲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就法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会上李宝华以“三个提高”为内容、李水清以“三个转换”为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布局,工作总结会起到了动员会、教育会的作用。

    会上,在芦溪县法院院长林圣国作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简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仪式后,各应邀参加会议的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萍乡市中院副院长李宝华拿着芦溪法院工作总结,先对芦溪法院审判、执行、信访、队伍建设、两庭建设进行了一一点评,并以“工作实、效果好”六个字表扬了芦溪法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说“芦溪法院是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队伍”。

    李宝华重点就法院如何抓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公正司法意识,努力实现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审判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重心,切忌本末倒置;开展司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围绕人民利益、围绕宪法法律,在审判执行工作要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把法律服务前置。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在提升公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不仅要让群众在感受到法院公正司法,更要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要全面提升全体干警特别是业务部门、窗口部门的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要发扬人民法庭以“法庭为家、扎根基层”的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前台”的作用;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在便民诉讼上开拓创新,抓好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三是提高廉政责任意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芦溪法院已连续多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应该继续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抓好惩防体系建设,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才能避免出大事。他指出法院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每一名普通的法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都拥有很大的决定权。因此,每一名法官都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职业角色,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芦溪县政法委书记李水清,也在肯定芦溪法院为芦溪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方面所做的贡献后,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执法要懂法,法院干警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全面、及时地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二是执法要依法。当前,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有一定增强,这就要求政法干警具备更高的素质,而法官依法拥有自由裁量权,法官更要严格依法合理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能为了一个当事人的利益而损害另一个当事人的利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是执法要和谐,改进工作方式,实现“三个转换”:法官要实现由“审判员”到“服务员”的角色转换,杜绝特权思想,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工作上实现由“依法审判、强制执行”到“依法协调、和谐执行”的方法转换,发挥司法能动性,妥善调处纠纷;通过认真做好前述两项工作,实现政法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提升转换。

    芦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萍、县政协副主席潘火莲也分别就加强法院工作、提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工作期望。

    参加会议的芦溪法院全体干警,都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下领导们的要求。一名法官说:“总结会上,上级领导不讲客套话,直言要求、期望,恰恰反映了领导们对我们法院工作的重视,我们不折不扣地完成这些要求,努力在2010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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