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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缘起糊涂账 法官巧调矛盾结

作者:赵俊 李超  发布时间:2010-01-18 08:52:49


    芦溪法院网讯 刘某向贺某供应猪饲料多年,因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导致往来账目不清,产生纠纷,矛盾越闹越僵,刘某为追讨货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1日14日,在芦溪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巧用调解手段、耐心宣讲法律的工作下,这起这起货款纠纷案件顺利调结。

    在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时,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存在很大瑕疵。原告提交的供货单中有价值数千元的货物未由被告签字,且双方对其中一批货存在异议;被告陈述其已于近期支付给原告一万元货款却无原告出具的收据证实,所幸原告对该款予以确认。经询问,原来双方因存在多年业务关系,且均法律意识不强,故在业务往来中没有履行完善的手续。

    正因为如此,双方均认为自己“有理”,矛盾越闹越僵。刘某与其妻子在路上遇见驾驶摩托车的贺某,二人便拦住贺某,刘妻则上前拔下贺某的车钥匙。因双方言语不和,贺某弃车而去,刘某夫妇二人便将车推回自己家中。后双方均不愿主动和解,致该车在刘某家停放数月,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刘某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双方的对立情绪,该院法官先是从情入手,提出双方建立起良好业务关系的可贵,及各自经商的不易;然后又给他们上起了法律课,针对双方在以往的提货付款过程中法律手续均不完善的情况,先指出双方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再详细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指导其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如何妥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细致的讲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以法官调查核清账目为基础,双方于2010年4月底实现货款两清。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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