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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无生育闹纠纷 感情还在解心结

作者:陈世国  发布时间:2010-01-26 09:07:17


    芦溪法院网讯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只因未生育,而双方家长求“孙”心切,致使双方家庭矛盾不断激化。原告康某在父母的“逼迫”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1月25日,经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康某撤回了对丈夫的离婚诉讼。

    2005年,原告康某与被告吴某经人介绍相识并自由恋爱,同年12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家人开始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告康某无任何怀孕迹象。被告吴某的父母怀疑原告康某没有生育能力,便逐渐冷淡原告,甚至恶语相加,作为家中独子的吴某在心中产生了对不起父母的心思,对原告亦开始冷言冷语。原告为证明清白,便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为身体正常,有生育能力。当原告将检验报告单拿给丈夫一家后,丈夫一家人对原告的态度开始有所缓和,但此后原告还是没有怀孕,吴某父母便认定原告的检验报告单是假的,家庭矛盾又开始不断升级。深感委屈的康某便拿着丈夫一起到医院做检查,结果为原告没有怀孕问题出现在被告身上。此后,原告父母由忍气吞声上升到兴师问罪,双方父母为此不断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原告父母坚决要求女儿与吴某离婚,否则断绝父女关系,原告无奈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芦溪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召集原、被告双方到庭调解,并了解到原、被告多年来感情一直很好,虽未生育,小两口还是恩爱有加,特别是检查出未怀孕的原因在被告方面后,原告一直表示谅解被告,并鼓励被告要正视病情,积极配合医生予以治疗,双方都流露出走到离婚这一步是迫于父母方的压力。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又分别找到原、被告双方的父母,宣讲婚姻法的有关知识,并送去有关生育方面的医学资料,最后原、被告双方的父母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多理解和善待晚一辈,于是原、被告双方同时来到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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