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多谢法官同志为我们做这么多工作,要不然这家庭就破裂了,以后我一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绝不无中生有,一定会好好帮儿子媳妇带好小孩,尽全力帮助他们过好日子。” 2010年1月25日一位60多岁老汉握着法庭承办法官的手,对法庭调和其儿子黄某与媳妇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后发出的感慨。 2010年1月6日,原告张某以夫妻无共同语言,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黄某的婚姻关系。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张某的代理人以及到黄某所在村小组的走访,了解到纠纷产生的实际原因在于原告的公公黄老汉过多干涉俩夫妻的生活,甚至于传出媳妇有外遇的丑闻,使张某在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摆脱绯闻的阴影,无法正常在黄家过日子。而被告黄某懦弱怕事,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始猜忌妻子,亦不听原告的解释,夫妻之间矛盾也越来越深。张某无奈之下于2009年5月外出打工,在外的8个多月黄某未曾打过一个电话问候。张某感到心灰意冷,觉得这段婚姻已经没有意义,便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基础比较好,如果多做点思想工作应该可以化解双方的矛盾。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对症下药,对黄某父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二人的错误和缺点;同时,法官对又从孩子成长、家庭和睦等方面对张某进行了善意的劝导。最终黄某父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被告黄某在法庭办公室当面向原告表示了歉意,希望得到谅解,并向其保证绝不犯如此的错误,一定好好对待原告。黄老汉也在法庭表示以后不再过多干涉原、被告之间的私生活,在以后的日子里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维护家庭和睦团结。原告张某在法院的劝导下也为了孩子和家庭,接受了黄某父子的道歉,夫妻俩和好如初,于是便出现了前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