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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法院六个方面强化综治工作显成效

作者:贺金城 刘伟华  发布时间:2009-07-28 16:09:48


   芦溪县法院网讯  社会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生产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而对“保稳定”来说,各级部门的综治工作至关重要。芦溪县法院多年来一直重视综治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综治工作,成效明显,连续几年被评为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领导,落实综治责任。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综治工作,解决重大综治工作问题,将综治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当中,同时注重将综治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

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未成年人。

建立“多角度、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解机制,尽最大可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为积极化解群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三调联动”的基础上,又推出“法官贴心人进自然村”活动,驻村法官必须了解所在自然村的基本情况,对该村的群众纠纷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进行调处;充分发挥社区、农村“三老”的调解优势。该院在调解纠纷时十分注重发挥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老模范的作用,积极邀请他们参与纠纷调处;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与协助执行,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尽可能消除被执行人对执行的对抗心理。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水平。该院通过邀请专家来院授课、派出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和开展业务比武等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人民群众对该院的办案满意度明显提高。

设立法院挂点村,建立了“院村共建”法治村,该村的法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该院多年来一直坚持选派副科级以上法官担任该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给学生上法制课,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

今年以来,该院共派出“法制副校长”10名,派出“法官贴心人”19名进驻19个自然村,给中小学生授课10余堂,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诉前调处纠纷20余起,为挂点自然村解决资金5000余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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