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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

作者:单纬  发布时间:2010-03-01 14:58:35







动员会上,芦溪法院院长林圣国(左二)及三位副院长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庄重承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创业创新。


    芦溪法院网讯 芦溪县人民法院把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江西省“创业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在部署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以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力求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3月1日上午,芦溪县人民法院召开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会上出台了《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全体院党组成员在责任状上签下了名字,庄重承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创业创新。

    该院的《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部署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突出了以下三项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执法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支持创业创新方面的政策文件精神,着眼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净化市场环境;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调处民事纠纷;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服务和保障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创新法院服务方式,多渠道为创业创新提供保障。把握新形势下创业创新主体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实际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和服务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特别对发展前景看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做到既依法审理案件,又保护企业发展。

    三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会上,该院院长林圣国还就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搞好创业服务向全院干警提出三项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在社会转型特殊时期,“硬办法不能用,老办法不管用”的情况下,法官更要把调解、和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案;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意识,把好“五关”即“司法品格关、程序控制关、法律适用关、文书制作关、说理解释关”,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着重加强与群众联系紧密、受到重点关注的人民法庭工作、执行工作以及信访工作,提高人民满意度。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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