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芦溪县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一直检查抓紧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09年,该院又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续写了该院“七年无违纪”的纪录。2010年3月2日,在芦溪县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芦溪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纪委的肯定,同时荣获2009年度该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两项荣誉称号。 芦溪法院领导班子长期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非常重视,一直以来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中心,构建权责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每年年初第一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动员会,除部署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外,还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的方式,由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院长签订、各部门负责人向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政责任。2009年,该院还结合“五个严禁”,细化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标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及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芦溪法院注重“惩教结合、教育为先”,每一年廉政教育工作方案都紧跟时政、紧密结合法院工作。2009年,芦溪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中心,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增强干警知荣明耻、廉洁自律和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意识;通过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用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弘扬先进,用反面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在紧抓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该院也注重强化惩戒工作,设置违法违纪警戒线,坚持述职述廉制度与任前谈话制度,抓好警示提醒、诫免谈话、训诫纠错三项制度的落实。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热线电话和廉政监督邮箱,由院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到乡村、社区和厂矿企业征询意见,一经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苗头,坚决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