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3月5日上午,在芦溪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体出席会议的代表经讨论并表决,一致通过了此前一天由芦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林圣国作的《芦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用热烈的掌声表达对芦溪法院2009年所作工作的肯定。 林圣国在报告中说,2009年,芦溪县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三个至上”,以“为民司法、服务大局”为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年”建设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1132件,办结1145件(含旧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出台并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判执行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民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和解率“三提高”;积极强化队伍建设,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教育活动,打造出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创造了“连续七年无违纪”的纪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林圣国表示,2010年,芦溪法院将继续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芦溪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