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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院长何春芽到芦溪县法院指导法庭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作者:刘伟华  发布时间:2010-03-09 09:58:37


    芦溪法院网讯 3月5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春芽一行3人到芦溪县法院检查指导法庭工作。上午10点左右,何院长来到该院宣风法庭,法庭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在听取了法庭负责人的汇报后,对法庭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何院长指出,法庭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是法院服务社会,司法为民的窗口,法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今年,中院将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同时也要求各基层法院对法庭要给予政策倾斜。

    为此,何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备齐备强法庭工作人员,把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能办实事的干警充实到法庭;二是法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为老百姓服务;三是不给法庭下办案任务;四是要健全法庭基础设施,保障法庭办公经费,对法庭工作人员在经济上要给予适当补贴,在政治上要优先提拔。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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