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感谢您光临芦溪县法院网,您是本网第 位访问者。 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建议完善金融机构协助法院办理查询、冻结等手续对接机制

作者:芦溪县人民法院 赵俊 李超  发布时间:2010-03-10 08:31:41


    近日,笔者因办案需要前往芦溪县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协助查询、冻结、解除冻结、扣划存款手续时,发现各商业银行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给法院正常工作带来相当大的不便,如规定在县区银行查询本地账户存款需由县区支行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传真至市分行,经分行授权后才可办理;查询异地账户存款则必须前往省行才可办理。以上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延长了法院办理该类手续的时间,且极有可能给对方转移存款留下可乘之机,从而在增加法院办案时间和办案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不利于法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损害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对此,笔者认为法院在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他人存款必定是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申请方当事人大都提供了相应担保),如冻结、扣划行为不当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则可以当事人的担保或由国家来进行赔偿,故金融机构在办理该类手续时只需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其将材料上交给上级银行审查的意义并不大。同时,法院也对扣划款等设立了专门账户,从而彻底解决了金融机构对协助扣划款项去向的后顾之忧,也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人民法院在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款项工作中的难题,笔者建议法院系统应与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认真磋商,商讨双方之间如何建立良性互动、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建议各银行就涉及司法机关的相关业务对其职员进行专门培训,并统一设置“司法协助窗口”或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等事项,以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协助好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从而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编辑:芦研    

返回顶部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中国法院网 | 江西法院网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