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我2009年共调解了25起民事纠纷,在调解中,我主要是采用背靠背的方法……”刘本梅陪审员如是讲。 “我去年共调解了19件民事纠纷,与法官组成合议庭6次,我认为做调解工作要有耐心、细心和诚心,……”彭元华陪审员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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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芦溪县人民法院33名人民陪审员共聚一堂,与该院法官共话调解。
2009年,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民陪审员的政策,下决心抓好抓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大为高涨。仅2009年该院陪审员就参与审判执行案件530件,使该院案件呈现高调解率、高撤诉率、高执行和解率和低上诉率、低改判率、低投诉率的良好局面。
在交谈中,陪审员们和法官就如何做民事调解工作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该院陪审员们大多数为各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在当地都有着较高的威望,他们除了到法院参与审判执行活动外,还在当地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真正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促进三项重点工作,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听了陪审员们调“调解经”后,与会的青年法官们均表示受益匪浅,在以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做好调解和解工作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