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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让校园惨案不再发生

作者:黎建萍 李超  发布时间:2010-05-14 16:28:06


    2010年3月23日清晨,福建南平原外科医生郑民生手持匕首来到当地实验小学门口对正在排队准备进入学校的小学生痛下杀手,造成8死5伤的严重后果。凶手灭绝人寰的杀戮行为使得一个个如花的生命在倾刻间凋零。该案顿时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凶杀案件,舆论媒体纷纷报导,知情群众奔走相告,惨案震惊了全国,引发了一片群情悲愤。

    然而,继南平“3.23”惨案发生后短短的五十天内,广东、江苏、山东、陕西等地,又相继发生多起歹徒闯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残忍砍伤、杀害师生的恶性事件。凶杀、暴力与校园、孩子接二连三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在愤怒、惋惜之余冷静下来进行认真的思考。这一连串血案发生时间的紧凑性、犯罪对象的相同性,是纯属偶然巧合,抑或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从社会学角度看,校园惨案一再发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表现。这些血案的凶手均来自于社会这个大平台,他们大多事业上不顺利,家庭生活不幸福,社会地位比较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然而,为了渲泄心中的不满和愤恨,他们将刀对准的却是学生、幼儿这样一个更应该受保护的群体,其本质不过是两个弱势群体的悲剧,只不过一种是在社会上难以保护自己的弱势,另一种则是在身心上都无法保护自己的弱势。这些凶手针对的其实不是孩子,亦不是学校,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对于自己以及社会存在着很深的负面认识。当在社会很多强势群体面前,这些“弱势们”无从表达和无力发泄时,他们只得将罪恶的手伸向了另一群最弱势的群体——孩子们,这才是这些事件最悲剧的地方和根结所在。

    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增强校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校园犯罪的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我们必须明白和明确这些事件背后所存在的社会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与和谐健康的社会机度,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矛盾,让校园惨案不再发生。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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