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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人民陪审员参与“政法集市”活动显功效

作者:单纬  发布时间:2010-05-21 11:19:57




“政法集市”活动现场,人民陪审员周元春(右一)、钟志彩(右二)正在进行咨询前准备工作。




人民陪审员钟志彩(左四)解答群众咨询民间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政法集市”上,群众观看芦溪法院制作的法制宣传展板。


    芦溪法院网讯 5月20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政法集市”服务队来到该县南坑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在此次活动中,芦溪法院“政法集市”服务队除了法院干警外,又多了两位新队员——家住南坑镇的人民陪审员钟志彩、周元春也应邀前来参与活动,有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活动更加贴近群众,更能发挥作用。

    “政法集市”活动是2010年芦溪县政法委为贯彻落实中央“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的一项便民利民法律宣传服务活动。芦溪法院为开展好这项活动,专门组织法官成立了“政法集市”服务队,此前已经在该县宣风镇开展了“政法集市”活动。

    向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解答群众在纠纷中的法律困惑,是“政法集市”活动的主要内容。在活动中,服务队队员们发现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存在两个问题:一些群众来咨询法律问题时,因为矛盾经年历久或是纠纷起因复杂,但他们的表述能力有限,说不清道不明纠纷的真实情况,队员们无法准确判断并作出有效的解答;有的有涉及到当地的村规民约或是村镇的一些政策、措施,队员们并不了解实际情况,冒然回答可能反而会给今后解决纠纷矛盾设下障碍。

    针对这两个问题,芦溪法院及时调整活动方案,决定“扩编”服务队,把开展“政法集市”活动所在乡镇的人民陪审员纳入服务队,充分发挥家住乡镇、农村或是常年在乡镇基层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了解民间纠纷大致成因的优势,来解决上述问题。

    在这次的“政法集市”活动中,在南坑镇政府信访办工作的人民陪审员钟志彩和曾经在信访办工作过的周元春就发挥了翻译员、解说员的作用。有几个群众来反映的纠纷矛盾,恰恰就是他们曾经办理或是了解过的,于是他们就对纠纷的缘由经过进行概括,把向法官“翻译”群众所说的事由,并在叙述完毕后,主动问群众“是不是这样的?”。遇到邻里纠纷或是其他或是几经村镇调处的纠纷,以及涉及到村镇具体政策措施的,他们又向法官解说当地的村规民约、调处过程等情况。

    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一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还取得了一个“意外”的效果,之前很多群众并不知道他们已经是人民陪审员了,也不知道人民陪审员是如何工作。在现场,法官向群众介绍了坐在身边的人民陪审员是如何与法官共同工作的。

    有了人民陪审员的帮助,群众“说”的更清楚明了了,法官的解答也更能“对症下药”了,同时还增加了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相信“政法集市”活动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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