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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办案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督导小组莅临芦溪法院检查

作者:谢玲玲  发布时间:2010-06-22 16:03:23







督导组视察刑事审判庭庭审安保设施




督导组视察芦溪法院羁押室


    芦溪法院网讯 6月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肖庚云、省高院审监庭庭长赵九重一行六人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宝华的陪同下,到芦溪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办案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与芦溪县法院院长林圣国、法警大队政委、大队长进行了座谈。该院纪检组长、法警大队政委吴焕荣首先对该院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介绍了该院安全工作的整体态势以及几个比较突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例和当事人。之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圣国向督导组汇报了该院对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的具体细节做法,以及正在进行旨在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形象正面评价的几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督导组在听取汇报之后,充分肯定了该院在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中的早安排、早部署,认为芦溪法院无论是普通干警还是领导干部都在意识上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在行动上积极落实各项安保制度。督导组认为该院对审理的每件案件进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的很好,应该继续加强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努力改进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最后,督导小组要求该院干警处理案件要“坐得住、听得进、说得清”,接待当事人要耐心、热心、贴心,抓好源头,杜绝安全隐患,要通过开展各项工作要掌握社情、民意,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

    座谈结束后,督导组还现场视察了芦溪县法院办公大楼、审判大楼的各类安保设施,检查了安保、警用器械保管使用情况。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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