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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法官处处为我着想,我在狱中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作者:赵俊  发布时间:2010-07-14 15:45:07


    江西法院网讯 2010年7月14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将一份民事调解书装入快递信封,信封上的地址是“江西省赣西监狱”,收件人是“许某”。看着收件人的姓名,法官不由得想起了案件成功调解后,许某对法官说的话:“感谢你们法官处处为我着想,我在狱中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2010年7月6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刘某诉被告许某债权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邓克明得知被告许某是赣西监狱服刑的人员后,并没有机械地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而是主动地与赣西监狱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了解许某的情况。在了解到许某在狱中积极改造的近况后,法官决定亲自前往赣西监狱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希望通过与许某面对面的交流,促成其自愿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7月9日,在赣西监狱特别会晤室开始了一场特别的谈话。送达法律文书前,法官们考虑到如果直接将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的话,可能被告一时无法接受,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到被告的服刑改造。因此,在开始交谈后,法官们并没有谈及案件,而是和他谈起了家乡的变化。身处高墙的被告显然渴望得到家乡的消息,在慢慢的交谈中法官和被告不再陌生。“其实,我能猜到你们的来意,我在外面借了不少钱,是不是有人起诉要我还钱了!感谢你们为我考虑这么多,感谢你们让我知道了这么多家乡的消息。只要让我看看借条是不是我写的,如果是我写的金额无误,我一定会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面对被告的坦然,法官们感到了无比的欣慰,更相一个信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一定能改造好自己。调解就这样理所当然的顺利完成了:许某承诺其自愿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两年内还清所欠债务。临走前,许某久久没有离开会晤室,目送着给他带来家乡消息的法官走出大门。但他不知道,在他的午餐中他将收到法官们还为他准备的一份特别的礼物——来自家乡的味道——一份他最爱吃的萍乡小炒肉。法官们真心的希望他能好好改造,早日出狱。

    7月14日,原告刘某在法官的说服下,同意了许某所提的偿还计划,法官立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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