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白邑法庭持刀伤人事件、湖南永州法院枪击事件等关于法庭恶性伤人事件的接连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和基层法庭的实际情况,现阶段人民法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办公区与审判区未完全分开。由于办公区与审判区没有完全分开,导致在开庭期间,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可以随便进出办公区,增加了办公区的安全隐患。
二、缺乏必要的安保设备,比如安检门、报警设备、警用器械、消防设备等。由于缺乏必要的安保设备,一些不发份子可以随意携带枪支、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出法庭。同时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缺乏快速报警设备,是人民警察不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
三、缺少驻庭的法警。在对抗不发侵害人员中,相对于法官来说,法警都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在对抗不法侵害者有更明显的优势。如果在开庭期间和日常的工作中缺少法警,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就很难通过自身的力量来制服侵害者。
四、法庭工作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意识不强,缺少责任心。从云南白邑法庭事件可以看出,在受害人呼救的情况下,找不到一个法庭干警,这说明法庭干警缺乏应对突发紧急情况的意识,也缺乏保卫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心。
针对上面四点问题的对策有:
一、在新法庭建设的设计阶段,就要将法庭的办公区和审判区分开。已经建设完工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办公区和审判区分开,对办公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要求进入办公区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
二、设立安检门或者配备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进入法庭。配备快速报警设备、警用器械、消防设备等设备,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请求支援和通过自身力量控制局面。
三、法庭应至少配备一名驻庭法警。警察对不法人员有一定的威慑力,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还应加强法警的培训和教育,训练有素的法警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更强。
四、加强法庭工作人员对于应对紧急情况的训练,使其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不慌乱,知道应当如何去处理,不至于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躲起来。
五、法庭工作人员要从自身找原因,在办案过程中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证,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侮辱和歧视的语言,避免引起当事人对抗情绪。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使群众在内心中形成对法官的尊重和对法律权威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