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2010年7月26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明一行在萍乡市中院副院长李水明和芦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萍的陪同下,到芦溪县人民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并与该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及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芦溪县法院刑事分管副院长贺金城汇报了2008年以来该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随后,该院院长林圣国向调研组介绍芦溪县刑事案件概况及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经验。
刘建萍对芦溪县法院近年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芦溪县社会和谐稳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赞扬该院司法队伍形象好,能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所办案件质量过硬,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4%,有力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较好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座谈的该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和律师代表也对芦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各自工作领域与法院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刘建明对芦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芦溪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很有特色,一是案件质量高,刑事案件上诉案件少、涉诉信访案件少;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结率高,善于发挥司法能动性,努力实现案件调解;三是院党组对刑事审判工作高度重视,人员配置充实、素质过硬。
最后,刘建明对该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刑事审判涉及到的是人,在工作中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绝不能草率;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把握从重、从宽的适用,在努力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通过刑事审判对罪犯的惩戒、发挥出震慑作用;三是县人大等部门要给法院以支持、要给法官以关心、爱护,刑事审判法官工作压力大、担子重,院党组要特别注重法官的心理健康,多在政治上给予重视、生活上给予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