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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在香港遇强迫购物该如何维权

作者:赵俊  发布时间:2010-07-27 15:55:57


    从前乒乓国手被强迫购物猝死香港到女导游谩骂、羞辱旅客,可以看出由于对法律的不知晓,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试想如果我们在赴港旅游前,先了解一下香港相关法律,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香港的法律规定,对消费者有维权义务的机构有行政机构,即各有关政府部门,主要包括香港海关、工业署、卫生署、市政总署以及警务处、房屋署等;司法机构,即各级法院,由低至高有小额钱债审裁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第三类是法团机构,即消费者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4月,下设7个部门,分别为投诉及咨询部、消费者教育部、法律事务部、行政部、会议及外事部、公共事务部、研究及营商手法事务部。

    如果消费者在遇到消费欺诈或强迫购物等情况时,可以通过手机拨打112或在电话亭打免费999果断报警,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从立法的角度来看,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文法规主要有《售卖货品条例》、《消费者委员会条例》、《不良医药广告条例》、《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商品说明条例》、《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消费品安全条例》等共19部。针对于今年以来被曝光的强迫消费事件,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出现强迫购物等情况的出现,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正草拟有关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例,通过立法管制高压销售手法。

    从立法到执法来看,香港均建立了完备的维权体制。当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或强迫交易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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