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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攫取粮食 借鉴是更新换代

作者:刘燕红  发布时间:2010-08-23 09:51:12


    当走上工作岗位时,我才蓦然发觉自己在曾经的“沉睡不知醒悟”的大学四年中错过了太多可以掌握更多知识和能力的美好时光,以致没有学到较为扎实的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体系,没有将自己所学的法学理论有效地应用于实践。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低下头来审视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幸好我拥有挑战未来的优势——正直、自信、勤奋、踏实、年青和对审判事业的主动追求与向往。我不断地向身边的每一位可学之人、可鉴之士鞠躬,学习他们的可学之处,可鉴之长,以丰富自己的头脑、开阔自己的胸襟。“学习”好比为“取粮食”,一个人在工作中,一个阶段以后会觉得匮乏,觉得被掏空了,然后就需要去取粮食。学习是一个终身的事情,是一辈子都要去做的事情,而且不能懈怠。

    学习是攫取粮食,那么,借鉴就应该是更新换代。

    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动物与动物相互间的借鉴,都可以形成一种优势互补的双赢局面。非洲有一种鳄鱼,每次吃完食之后,就会把嘴张开,这时,就会有一只千鸟飞进它的嘴里,替他细细的清理牙齿,把齿缝间的食物残渣啄食干净,鳄鱼获得舒适,千鸟也填饱了肚子。他们之间这种和谐的借的关系,不正是互补的最好体现吗。早在70多年前,鲁迅先生就曾明确地指出:“采用外国的良规,加以发挥,使我们的作品更加丰满是一条路;择取中国的遗产,融合新机,使将来的作品别开生面也是一条路。”不可置否的,当今社会最需要的也正是这种相互借鉴的精神。

    许多人认为,借鉴是“移花接木”,是盗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爱动脑筋的表现,还有人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笔者认为,所有的成功都是在“成功方法”的指挥下产生的!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很多问题的最终解决都可以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借鉴经验,借鉴成果,我们就等同于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高更远。一个聪明的人是要会借鉴的,只有接借鉴才会有新的提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对于从事审判工作的我们,也显得十分重要。许多成功的经验证明,学习借鉴是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也是干好事业的有力体现。通过学习借鉴别人好的东西,抛弃自己旧的东西,创造自己新的东西。正如花木嫁接那样,可以“翻新花样”,使其繁花似锦,百花争艳;也像果树嫁接那样,可以“更新换代”,使之枝繁叶茂,果丰质优。所以,我们要勇于借鉴,善于借鉴,让借鉴的经验在我们所从事的审判工作中开出鲜艳之花,结出丰硕之果!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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