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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银行“潜规则”过吗?

作者:赵俊  发布时间:2010-08-31 09:11:53


    从公布的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看到,银行的各种收费项目林林总总加起来将近3000多项,直接涉及广大储户的也有30多项。详细解读了《征求意见稿》后惊讶的发现,银行有偿收费项目如此之多,如此之无理!笔者挑选了几种常见的收费情况,分析其是否合法、合理。

    小额账户管理费,即对余额较小的账户收取额外的“管理费”。这是各家银行普遍的做法,只是标准有所不同。有的以300元作为小额账户的判定界限,有的则以500元为界,这些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均为每年12元。银行则认为,不少客户常常在不同银行间开立多个账户,形成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休眠账户”,对金融账户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而收费有利于促使客户注销平时不用的账户。而在银行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合同中根本没有约定小额账户管理费这一项。客户也不知道银行会因为客户存款未达一定金额而收取其额外费用。银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取费用的行为显然存在不当得利。该项费用的收取显然从法、从理上都很难讲的过去。

    转账失败手续费,顾名思义就是银行转账失败了你也要交钱。转账失败的原因即使银行内部系统自身原因造成的,并非客户的原因,也必须交钱。这样的条款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银行该项费用的收取,显然即可笑有可耻。确实让大家很难接受。

    数钱费、密码重置费,现在连银行最基本的服务业务也要收钱。笔者认为,像数钱、重置密码这种事情,显然是一项举手之劳的服务业务,不必再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而且这些事情,对银行来说,成本也较低。而银行则认为,银行在为客户办理密码挂失以及数钱等业务时,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银行只是“按劳收费”。

    笔者认为,银行本应将更多的精力和重点放到其它中间业务的开发和投资理财上去,而不是想方设法的罗列种种收费名目。笔者相信,在银行业引入竞争,打破垄断之后以上的种种费用将会成为历史。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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