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官,您好!2007年我和老公由于感情破裂在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此后,我和我老公还是生活在一起,由于离婚的原因我老公改变了很多。我自己也在生活、工作上改变了不少。今年十一期间,子女都回来了家里,我们也感觉到了一家人的不容易和幸福。在子女的动员下,我们决定复婚。请问,我们当时是在法院离婚的,现在复婚是否还要到法院来办理其他手续?
芦溪县上埠镇 谭某
答:
首先,为你们一家人的团圆感到高兴。如果你们办理复婚手续的话,无需到法院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你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即可。同时也祝福你们将来的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