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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沟通信箱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作者:昌伟  发布时间:2010-11-23 08:15:10


    民意沟通信箱自2009年开通以来,一直是法院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法院通过民意沟通信箱进一步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深化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从而推动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虽然民意沟通信箱开通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接收的垃圾邮件过多,信箱资源浪费严重。大量的商业广告和非法信箱充斥信箱,占据了信箱的很大一部分容量。二、标注邮箱地址的载体少。民意沟通信箱的地址只是设置在各地法院网的网页上,而其他载体却很少注明。并且网上的信箱地址缺乏显著的颜色、字体标识,网页的浏览者要是不注意,很难注意到邮箱的地址。三、宣传不到位。一些法院只是在网站上对信箱进行宣传,而缺少其他宣传的媒介。由于宣传力度有限,很多单位、群众对民意沟通信箱缺乏基本了解,甚至是一无所知。四、对信箱收集到的问题未公开予以答复,导致一些群众对信箱的作用产生怀疑,民意沟通信箱的公信力、影响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意沟通信箱在畅通沟通机制,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有关部门应对发送各种垃圾邮件的各类邮箱予以屏蔽,减少垃圾邮件的发送量,节约信箱资源。二是邮箱地址应放置在网页的显著位置或以闪动、浮动的方式显示,并用特殊标识予以注明。另外,各地法院可以在宣传单、诉讼指南、双向监督表上写明邮箱地址和作用,并告知当事人如何运用民意沟通信箱与法院进行沟通并反映问题。三是可以在各地法院网的网站上开设公开答复专栏,对收集到的关于当事人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或案件的进展情况,除涉及审判秘密的外,公开予以解答,增强信箱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四是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民意沟通信箱,以便更多地使用民意沟通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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