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今年来,芦溪县法院针对本辖区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居多的特点,全面加强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1—11月份,该院共受理刑附民案件23件,调解结案20件,调解率达86.9%,为受害方争取到经济赔偿款209.6万余元, 该院在案件受理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可就民事部分申请调解,并释明调解的法律规定及民事赔偿范围、标准;告知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属酌定从轻情节,提高被告人赔偿的主动性;向被害人告知被告人的经济状况、赔偿能力,力求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或亲属进行调解,充分化解矛盾,能调则调;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使被告人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也使被害人明确哪些诉求合理,哪些应予放弃,力促调解成功;庭审后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不放弃希望,利用被告人亲属、朋友的力量,力争调解。同时全程记录调解,不管调解次数多少、成功与否,均详细记入笔录,这样既可及时掌握双方思想动态,找准切入点,推动调解成功,也可避免结案后当事人回头纠缠某些细枝末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