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居十年还生了小孩,现在我该怎么办?
作者:张传增 发布时间:2011-01-20 15:33:49
我于李某同居10年之久,现在还生了一个男孩。现在他既不和我登记结婚,也不给小孩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芦溪县上埠镇刘某
答:
你们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你们无法登记结婚也不想再生活在一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所谓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就是你们同居期间双方的合法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编辑: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