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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兄弟,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作者:刘建  发布时间:2011-01-28 14:55:09


    芦溪法院网讯 2011年1月27日,芦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胡某诉被告黄某(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并于当天成功调解结案,使双方当事人因婚生儿子的抚养权而纠缠不休的民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07年6月1日,小胡和小黄因性格不合在结婚四年后,自愿到芦溪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约定儿子由小胡抚养成年,其抚养费由小胡承担。双方离婚后不久,小黄因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时受到小胡的干涉,而与小胡又发生纠纷,她一气之下在小胡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儿子外出务工,从此杳无音讯。此后,小胡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多次到居民委员会、镇司法所请求解决,但均无果。

    2011年1月27日,小胡得知小黄已带着儿子回到了娘家的消息后,即带着其亲友赶到她的娘家要把儿子抢回,双方为此剑拔弩张。幸运的是,两人和各自亲友在他人的劝说下来到芦溪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为他们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马上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制止了双方过激的行为。当承办法官有效控制了局面后,立即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告知双方当事人如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接着承办法官又与双方进行心贴心地谈话:“你们争执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让儿子和自己在今后都能生活得更幸福,但你们也应该考虑到你们的行为会给母子关系、父子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儿子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为了你们的儿子,也为了你们自己,请你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我建议你们以协商方式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其婚生儿子由小黄抚养成年,其抚养费由小黄承担。这一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承办法官将双方送出办公室时,小胡、小黄都不住地说:“谢谢你!法官兄弟,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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