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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围绕增强干警“五感” 全面建设法院文化

作者:余丹 单纬  发布时间:2011-04-11 13:48:08


   

    芦溪法院网讯 芦溪县人民法院围绕树立和增强干警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责任感、纪律感”,实施多项措施,抓载体、厚底蕴、促发展,通过一系列全面高效的文化建设活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较好地发挥了法院文化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激励功能和感召功能,努力营造出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江西省法院队伍建设暨文化建设工作会议,该院被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萍乡市法院文化建设的标兵。

图为新进干警参观芦溪法院荣誉室

    塑造灵魂,以深化对司法事业、法院历史的认识为载体,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围绕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活动,自觉把司法工作与党的事业联系起来;在审判区、办公区悬挂法院先进典型宣传,建设院史荣誉室,营造精神文化氛围。

图为该院院长林圣国院内业务培训活动中进行专题授课。

    提升底蕴,以培养法官职业精神为核心,增强干警的自豪感。以打造“学习型法院”为平台,购置法学理论和审判指导书籍,设立图书室,为干警创造条件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狠抓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把干警塑造成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技能扎实的优秀人才,树立干警的公正司法自信心和自豪感。

图为该院干警合唱队参加芦溪县歌咏比赛高唱《人民法官之歌》

    凝聚队伍,以开展的文体活动为着力点,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制定文体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时间、内容和责任部门,设立干警活动室并添置文体设施,实现文体活动开展制度化,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创造干警间沟通交流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让干警和集体融合在一起。

图为2010年,芦溪县法院副院长贺金城在政法干警下乡活动中与群众座谈

    树立榜样,以班子成员为司法为民的表率,增强干警的责任感。该院施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三、周五由院领导在立案大厅的院领导信访接待室,创造更多院领导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设立“院长信箱”,对群众来信有问必答;院领导班子带队下乡了解民情民意,与群众座谈,了解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在司法为民的第一线的院领导身体力行,带动全院干警以积极沟通群众、认真回应群众的司法诉求为己任,发挥司法能动性践行司法为民。

图为该院院长林圣国、副院长贺金城、副院长罗依红(自左至右)阅读警示教育展板

    创新机制,教育、监督、防范并举,增强干警的纪律感。完善了涉及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审判改革等方面的29项制度规范,并编撰成《制度汇编》,印发给全体干警,让干警记牢纪律;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和进行例会讨论,抓好正反面典型教育,让干警领会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力量,落实层级式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建立量化考评体系,让干警自觉遵守纪律。

    6年来,芦溪县法院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4年起连续三届被评为“萍乡市文明单位”,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7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届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70余人(次)获得省、市以上表彰。法院文化建设之花结出累累硕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抓好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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