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去年我和丈夫结婚。今年有了身孕,今天前往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时被告知需要进行婚检。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我们已经到医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如果再给孩子照B超和其它检查,我认为一来没有这个必要,而来怕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芦溪县芦溪镇 李某
答: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之前的条例规定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婚前体检。所以该计生办的做法是不对的。本着对个人和小孩负责的态度,我认为婚前检查有必要。但如果你已经进行了婚前检查的话,你可以向其进行原因,并带上医院的检查结果,这样计生办应该会帮你办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