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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萍乡市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到法院调研律师执业情况

作者:单纬  发布时间:2011-04-20 17:02:49


    芦溪法院网讯 4月20日,由萍乡市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共同组成的律师执业情况检查组到芦溪法院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调研。

    芦溪县法院首先提交了该院所有律师参与代理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配合检查组登录律师执业情况。随后,检查组一行与该院部分法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法官们对律师执业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搞好萍乡律师行业与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进行了探讨。

    在座谈中,法官们表示,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部分律师都能够认真对待诉讼代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师代理的案件,往往具有更为全面的证据链、更为严谨的法律事实表述,为法官准确把握事实、公正司法提供了便利。同时,法官们也直言个别律师在从业中存在的问题,如:庭审中,个别律师不注重言行、不遵守庭审纪律,随意接打电话、不经法官允许随意进出法庭;庭审结束后宣判前,部分律师向法官打听裁判情况;一些律师不认真履行诉讼代理义务,对案情不熟悉、庭前准备不充分、有的甚至缺乏必要证据;有的律师为了多收取代理费,把简单的纠纷复杂化,或不允许当事人“私自”调解。检查组对这些问题都作了认真记录。

    在座谈会,萍乡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范仲渝表示,律师作为法律人的一部分,也应该自觉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的担子,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矛盾化解、推动法治进程。律师单纯逐利代理,把矛盾复杂化,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背道而驰,最终也会影响律师自身的执业环境。萍乡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段文美向法官们介绍了萍乡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认为有必要在坚持有关法官与律师个人关系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加强法官与律师两个行业之间的沟通和良性互动,共同探讨如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的法律服务,如何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法治进程。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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