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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

作者:芦溪县人民法院 李超  发布时间:2011-05-03 09:50:09


问:您好!今年三月我的父亲不幸去世,我和弟弟办完父亲的葬礼后对财产进行处理。由于我们只有两兄弟,并且我的条件比弟弟要好得多。所以,我自愿放弃对父亲财产的继承,但当时只是口头上做出来承诺。此后,弟媳多次对别人说,财产没有多少,我看不上眼之类的话。本来是想照顾弟弟一家,现在变成了我嫌弃不要遗产。我想来想去心里很不是个滋味。请问,我能否反悔拿回自己放弃的那部分遗产?

                                                    芦溪县万龙山  胡某

答:您好!首先,我认为你不应该相信被人的风言风语。你要相信自己的弟弟和弟媳,不要因为误会而伤害了亲情。我国法律对继承反悔有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从以上法条来看,你需要提出具体的理由。从你说的情况来看,我建议你们最好协商解决,化解误会,这才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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