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10月27日,10月份的最后一个周五,对芦溪县法院干警来说又到了去“法官讲坛”听课的日子。讲坛就设在该院四楼会议室,台上认真讲课的是该院刑事庭庭长龙丽昆,台下专注听课的是包括该院党组在内的全院干警。 龙庭长今天讲的课题是刑事庭审,她以前阵子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开场,一下引起了听众们的特别是法官们兴趣。紧接着,她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点评,并结合自己对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从事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经历,阐述了她对刑事庭审特征、功能以及法官应当具备审判理念的认识。话题一环扣一环,一个半小时“课时”在不知不觉中到了临近结尾的时刻,直到龙丽昆合上了课前准备的讲义,起身致谢时,台下的听众们才意识到又一课结束——这堂课是“法官讲坛”第2期,此前该院已于9月底举办了一期活动。
月末学习课暨“法官讲坛”制度是芦溪县法院今年九月出台的一项学习制度。该制度旨在以法官授课的方式,实现抓实干警业务学习、促进部门业务交流的目的。该制度规定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时间;学习课以“法官讲坛”的形式开展,由业务骨干主讲,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主讲人必须事先备课并安排好工作;全院干警必须按时参加并记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课。
按照计划,“法官讲坛”首先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开讲授课”。如有可能未来还将邀请上级法院或兄弟法院的法官,或是法学院校老师、法学专家来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