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法院网讯 2012年2月27日,芦溪县纪委授予芦溪法院大安人民法庭2011年度“勤廉双优”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在2011年工作中,大安法庭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思路和“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庭庭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狠抓法庭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大力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制约,强化办精品案意识,通过抓好抓实“六比六看”活动,实现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坚持重调解、精审判,充分贯彻司法便民、为民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布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大安法庭自成立以来获得过国家、省、市、县级等诸多荣誉,但法庭干警并未因此有过一丝的骄傲和懈怠,而是继续勤恳努力、廉洁执法,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审结了一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7%,为群众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