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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更要学习雷锋精神!”

作者:罗利华 单纬  发布时间:2012-03-06 09:41:27








    芦溪县法院网讯 3月5日上午,芦溪县人民法院在芦溪县团县委的组织下,参加了在芦溪县中心广场开展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连日的春雨初停,活动现场人山人海。有便民理发的,有免费修车的,有无偿量血压体检的,这些贴近老百姓生活的服务点前人头攒动。但是芦溪县法院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点的人气,却也丝毫不疏于他们。只见芦溪县法院的几名法官身着制服、斜挂着“芦溪县人民法院志愿小分队”的绶带,或微笑着向涌来的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或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咨询的问题涉及到婚姻家庭、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等,其中很多问题并不复杂,一些纠纷只是些生活小事,但法官们都认真的一一解答,使群众找到了纠纷解决的正确方法。短短一上午的时间,志愿服务的法官们就散发了500余份宣传单,解答了30余位群众的法律问题。

    通过这次活动,参加活动的青年法官深有感触:过去我们认为只有要打官司了,老百姓才会想到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才是践行为民司法的时刻;总认为“学雷锋做好事”,是要等到有做好事的机会再挺身而出。而今天的活动才让我们理解到为什么雷锋同志总能找到做好事的时机,才理解只有怀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才会主动去发现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才能在诉讼活动之外践行为民司法。为民司法,更要学习雷锋精神!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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