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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法院开展“五个一”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作者:谢玲玲  发布时间:2012-03-21 08:08:32


    芦溪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芦溪法院决定2012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庭审评议活动。为更好地提升庭审水平,增强法官素质,决定开展一次庭审评议活动。要求按照是否做到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人民陪审员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效果良好;庭审程序是否到位,举证、质证和认证是否环环相扣,把握庭审能力是否较强;庭容庭貌是否庄严、肃穆,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仪表整洁、举止得当,法警值庭是否警容规范等方面进行等次区分。

    二是开展一次读书笔记评选活动。为充分营造爱读书、多读书的浓厚学习氛围,同时也让干警们梳理一下自己的阅读体验、交流读书笔记,决定开展优秀读书笔记评选活动。活动要求每位干警把读书时与自己工作等有关的语句、段落、精彩片段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三是开展一场报告会。开展一场以“群众心中的法官”为主题的报告会,以提高广大干警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认识,更好地提高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司法为民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报告会将选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大会上作报告。要求每位报告人谈谈人民群众希望我们法官应当是怎样的法官。

    四是开展一次走访服务对象活动。为更好地了解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使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各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以各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至少走访10名服务对象,尤其要注重走访企业。要求在走访中广泛征求企业及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当事人存在的困难要在职权范围内妥善解决。

    五是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为不断提升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的司法公信力,要求各庭室推荐二至五篇法律文书进行参选。对评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全院通报,同时将获奖优秀法律文书和案件审查报告挂在内网上,供全院干警学习。每年开展一次评比,能及时发现、纠正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瑕疵,提高法官撰写法律文书的水平和技能,确保审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该院正在逐步推进“五个一”活动,庭审已评议两次,审判活动更加规范,审判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走访企业已达30多家,收集意见建议20多条,切实帮企业解决了一系列的困难,获得了走访企业普遍称赞。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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