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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难同心 法网有情止纷争

作者:刘 建  发布时间:2012-03-28 08:29:42


    芦溪县法院网讯  “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原告周某与被告胡某紧紧地握住芦溪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手说。这一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02年8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3月19日双方自愿到芦溪县万龙山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并于2004年3月19日生下一儿子。由于原告与其前夫所生的儿子体弱多病,原告爱子心切而将有限的收入用来为其长子治病,使本来就不宽裕家庭陷入困境,被告据此认为原告偏心,双方为此而经常吵架。2008年1月,原告负气而带着长子离家出走。此后,原告曾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在法官的劝说下均以和好结束。2月7日,原告周某再一次诉至该院,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均无异议,但对次子的抚养权问题却争执不休。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心贴心地谈话:“我非常同情你们的婚姻及家庭状况,你们均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你们无权让你们的儿子成为这段不幸婚姻的另一个受害者!你们争执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使儿子和自己在今后都能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为了你们的儿子,也为了你们自己,请你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我建议你们以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3月27日,承办法官再一次到被告胡某的家中主持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周某同意了被告胡某抚养儿子的要求,并就原告如何行使探望权达成共识。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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