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因在2011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江西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萍乡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全市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芦溪法院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劳动仲裁委、企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单位沟通,构建以法院为中心的多元联动大调解机制。在立案庭设立“杨斌圣群众工作室”,把杨斌圣同志的先进工作经验同法院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诉前调解机制,调解关口前移,调解力量前置,把大批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坚持诉中疏导、判后释法工作,及时化解当事人疑问,让当事人胜败皆服。2011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71件,结案率99.8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4.5%。在2011年的全省公众安全感及政法系统公众满意率调查中,该院的人民满意率为93.43%,得了省委政法委及萍乡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并授予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