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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英雄肖玉玲损害赔偿案成功执行和解

作者:赵俊  发布时间:2012-06-12 09:17:23


    芦溪法院网讯 6月9日,芦溪法院成功促成申请人肖玉玲与被执行人黄贤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执行和解。6月11日,申请人肖玉玲的法定代理人肖来生来到芦溪法院,对案件的成功和解以及审判法官、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2010年3月14日中午,肖玉玲和同学寿玲艳走在芦溪县盘田村的乡间公路上。突然,身后一辆大货车直向她们撞来。“快躲开!”发现险情的肖玉玲一把将身边的寿玲艳推开。由于时间太短、距离太近,肖玉玲被大货车撞倒了。肖玉玲被车撞晕了过去,而一旁的寿玲艳得救了。事故发生后,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肖玉玲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经多方救助,肖玉玲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造成左脚截止、伤残五级的严重后果。

    肖玉玲舍己救人壮举发生后,一方面,先后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爱护,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萍乡市委书记刘和平都专门看望慰问过她。另一方面,肖玉玲及其家人也通过法律途径开始了维权之路。

    2011年9月13日,芦溪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除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肖玉玲总计32万元,以及被告黄贤海(肇事车辆车主)事发后垫付的5.8万元,黄贤海还应赔偿382240.69元。

    2012年5月8日,因赔偿金没有到位,肖玉玲向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被肖玉玲的感人事迹所感动,立即找到被执行人黄贤海要求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并积极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信息,让英雄流血不流泪。经查实被执行人黄贤海财产情况和家庭情况后,执行法官向肖玉玲的父亲肖来生反馈了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黄贤海家庭条件一般、但负担较重、实在难以全额赔偿的情况后,肖来生表示:“黄贤海家生活并不宽裕,何况家中还有四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如果真的将对方逼上绝路的话,也不是我希望的,更不是肖玉玲希望的。”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案件如何化解?执行法官决定再对被执行人黄海贤进行动员,被执行人黄海贤及妻子李莉到法院后,表示借钱、砸锅卖铁都会尽力赔偿肖玉玲。

    肖玉玲的父母高风亮节有意放弃部分赔偿金,黄贤海夫妻也决心尽力赔偿,双方存在执行和解希望。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居中协调,最终在2012年6月9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海贤当日支付12万元给申请人肖玉玲,案件成功和解结案。

编辑: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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