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6月14日上午,在芦溪县法院一楼大厅内,该院全体干警正排队向设置在大厅中央的捐款箱内捐款,这次捐款活动不为别人,正是为几天前该院执行和解的一位申请执行人——“舍己救人小英雄”肖玉玲同学。 2010年3月14日,肖玉玲和同学寿玲艳走在芦溪县盘田村的乡间公路上。突然,身后一辆大货车直向她们撞来。发现了险情的肖玉玲一把将身边的寿玲艳推开,而自己却被货车撞倒。肖玉玲舍己救人的事迹,先后有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在肖玉玲伤情稳定后,她和她父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芦溪县法院于2011年9月13日依法作出了判决,肇事车辆车主黄贤海除事发后垫付的5.8万元外,还应赔偿382240元。之后,因黄贤海没有赔偿到位,肖玉玲的父亲肖来生代表她向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办案过程的走访和交流中,小英雄和她的家人从屏幕里走到了法官的身边。接触过肖来生的法官都认为他是一个老实纯朴、心地善良的人,而肖玉玲舍己救人的壮举也正是出于这种乡土的、朴素的为人处事的原则。在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给予他们很大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帮助。而肖玉玲和她的父母在自己爱的施与和奉献后,又深深地感受到了社会对她们的回馈。正因为如此,本分的她们,在得知被执行人黄贤海的家庭也并不富裕且家庭负担极重的情况下,自愿放弃了大部分赔偿款,最终使得该案执行和解。
案件最终执行和解,对芦溪法院来说,其意义不仅仅是办结一件执行案件,更是对该院法官、全体干警的一种启发和感动。经芦溪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该院减免了肖玉玲案的各项诉讼费用,并张榜号召向肖玉玲同学爱心捐款活动。6月14日,该院举行了捐款仪式,共计募的捐款7200元。
肖玉玲舍己救人,向被救同学、向社会传递了爱心;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以关心慰问、帮助支持,用爱心回馈了肖玉玲;而肖玉玲又再次以放弃大部分赔偿的方式,将爱心传递给被执行人、传递给我们的法官;现在,就让爱心从法院继续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