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四举措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 作者:谢玲玲 发布时间:2012-08-23 08:32:46 芦溪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芦溪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促进风险岗位廉政和效能建设,采取了四项措施完善风险岗位的廉政和效能的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能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各庭室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廉能防范管理工作的稳步深入开展。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廉政准则》以及有关廉政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全体干警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自我评估,积极防范。同时广泛宣传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干警牢固树立廉能风险意识,自觉参与防范工作,形成风险廉能管理的良好氛围。排查风险,防范到位。排查出岗位、个人风险点,细化多条风险监控措施。同时,按照风险高低,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各等级按照常态进行防范管理,由分管领导承担监控责任。对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随时向上、向下动态调整和滚动管理,使这项工作有机融入了干部队伍管理和各项业务职能之中。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防范廉能风险,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重点环节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以关键促整体,达到以廉促政的联动效果。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确保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编辑:芦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