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11月27日上午,萍乡市档案局、芦溪县档案局和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评估组一行八人,在市档案局副局长万秋萍的带领下来到芦溪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省一级标准进行达标考评。评估组经过实地察看和闭门评估,最终对芦溪法院档案工作98分得分顺利通过评估,升级为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单位。 在档案工作省一级评估会上,芦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山对评估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分管副院长罗依红汇报了该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和自检扣分情况。听取汇报后,评估组先后在该院档案室人员的陪同下,到该院的档案室、阅卷室、荣誉室等进行了实地察看,仔细检查了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等各类档案的归类保存管理情况,并检查了档案管理软件及电脑、扫描仪等硬件设施。
在检查之后,评估组进行了闭门评估。通过评估,评估组对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了档案升级工作,并取得如此好的成绩,是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团结协作、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认真的结果,同时评估组也对扣分项目进行了说明,指出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在宣布了评估结果及授牌后,万秋萍对该院档案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希望该院档案工作以此次通过“省一级”评估为新的起点,在保持原有的工作水准的基础上,再上一层楼,进一步提高法院档案工作水平;二是希望该院党组一如既往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不断加强资金和人员投入,以适应档案工作现代化的需要;三是希望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拓宽档案来源,除了做好文书和诉讼档案外,还要注重收集电子档案、科技档案、实务档案的收集;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逐步实现所有档案的数字化,建立科学高效便捷的档案管理利用体系。
萍乡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倪艳芬对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实现省一级表示祝贺,她希望芦溪法院在已有的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成为全市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面旗帜。